2023年灵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3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三高一新”要求,坚定不移实施“六大行动”、打造“六条重点产业链”、建强“三大园区”,全力以赴抓项目、兴产业,破瓶颈、夯基础,惠民生、守底线,全县经济总量持续扩大,质量效益稳步提升,民生福祉不断增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 一、综 合 经初步核算、评估反馈,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489280万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3%,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3127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73115万元,增长6.5%;第二产业增加值71875万元,下降8.1%;第三产业增加值244290万元,增长7.6%。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33.7:10.7:55.6,和上年相比,第一产业比重持平,第二产业比重下降了7.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上升了7.2个百分点。 

全县十大生态产业增加值17.1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4.9%,比上年下降0.8个百分点。 年末全县户籍人口总户数7.63万户,总人口22.2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6.38万人,占总人口的28.66%;乡村人口15.88万人,占总人口的71.34%。全县常住人口14.7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5.47万人,城镇化率37.01%,人口自增率-5.71‰。 全县城镇新增就业2308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287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362人,年末全县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5%;全年输转劳动力5.01万人,实现劳务收入15.61亿元。 
全年新增市场主体1369户,其中企业244户,个体户110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2个,日均新登记市场主体3.75户,年末市场主体总数达到13569户。 二、农 业 全年全县农作物播种面积90.4万亩,增长0.88%。粮食播种面积77.92万亩,增长0.49%。油料种植面积6.93万亩,下降1.06%。蔬菜种植面积3.85万亩,增长17.49%。中药材种植面积0.67万亩,下降1.5%。果园面积9.51万亩,下降2.99%。 全年粮食总产量20.67万吨,增长1.52%。其中,夏粮产量7.76万吨,下降1.25%;秋粮产量12.91万吨,增长3.28%。全年谷物产量18.83万吨,增长1.54%。其中,小麦产量7.76万吨,下降1.16%;玉米产量10.26万吨,增长3.99%。 
全年油料产量1.07万吨,下降2.94%。蔬菜产量5.32万吨,增长16.72%。中药材产量0.2万吨,增长16.51%。园林水果产量13.74万吨,增长9.34%,其中苹果产量13.35万吨,增长8.69%。 全年肉产量10711.62吨,增加986.02吨,增长10.14%;牛奶产量4691.33吨,增加1356.13吨,增长40.66%;鲜蛋产量625.88吨,增加52.38吨,增长9.13%。年末牛存栏7.8万头,增长7.22%,牛出栏6.07万头,增长7.16%;猪存栏3.01万头,下降0.32%,猪出栏4.04万头,增长9.69%;羊存栏4.12万头,增长9.69%,羊出栏3.19万头,增长16.01%;鸡存栏17.92万只,增长5.72%,鸡出栏15.36万只,增长11.95%。 2023年灵台县主要农产品产量及增长速度 全年全县农业用电量471.69万度,同比下降57.97%,其中农业排灌用电量179.39万度,同比下降71.77%。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县工业增加值63247万元,同比下降10.6%,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下降14.8%。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下降13.2%,制造业增加值下降5.9%,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增加值增长4.3%。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15149.7万元,下降13.87%;实现利润总额5892.2万元,下降73.14%;营业收入利润率为5.12%,比上年下降11.29个百分点。 主要工业产品中,煤炭产量170万吨,增长30.8%;口罩产量900.2万个,下降78.7%;中成药产量97吨,下降32.4%;商品混凝土产量16.38万立方米,下降22.0%。 
全年全县建筑业增加值8606万元,增长7.1%。年末共有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15户,比上年末增加6户。 
全年全县工业用电量为18237.43万度,同比增长78.24%。 四、服务业 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1212万元,增长17.1%;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13501万元,增长14.9%;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5555万元,增长23.1%;金融业增加值32432万元,增长12.8%;房地产业增加值24227万元,增长6.2%;其他服务业增加值166234万元,增长5.9%。 
年末营运汽车拥有量343辆,下降22.75%。全年货运总量188.6万吨,下降5.6%;货运周转量38061.7万吨公里,增长5.46%。全年客运总量69.26万人,下降77.37%;客运周转量5724.81万人公里,下降56.86%。 全年邮政行业业务总收入完成2143.34万元,增长16.18%;电信业务总收入完成3881.9万元,增长24.02%;移动、联通业务总收入完成7152.77万元,增长4.31%。年末固定电话用户总数9744户,下降53.3%;电信手机用户39475户,下降33.33%;移动电话用户143047户,下降12.09%;国际互联网用户65235户,下降5.47%。 五、贸易和对外经济 全年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8297.4万元,增长8.9%,其中限额以上企业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0544.1万元,增长34.3%。按销售单位所在地看,城镇零售额达到97907.0万元,增长8.7%;乡村零售额达到10390.4万元,增长10.4%。按消费形态看,商品零售达到91361.6万元,增长8.3%,餐饮收入达到16935.8万元,增长11.9%。 
全年全县落实省外招商引资项目41项,到位资金48.08亿元,增长96.25%。 全年全县进出口总额113.4万元,增加10.3万元,增长23.26%。 六、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2%,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63%,房地产开发增长15.7%。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第一产业投资增长321.34%,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18.67%,第三产业投资下降48.69%。三次产业投资分别占固定资产投资的1.47%、33.01%和65.52%。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0.57%。年末商品房销售面积93932平方米,增长43.4%。 全县500万元及以上投资项目89个,减少4个,完成投资额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额的91.4%,增长11.6%;房地产项目13个,增加2个,完成投资额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额的8.6%,增长15.7%。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5.1%。 七、财政、金融和保险 全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656万元,同比下降2.1%,同口径增长11.6%,其中,税收收入11807万元,增长8.8%;非税收入34849万元,下降5.3%。从主体税种看,增值税5199万元,增长119.7%;企业所得税588万元,下降45.4%;个人所得税479万元,增长66.3%。 
全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282570万元,增长14.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615万元,下降9.6%;教育支出47918万元,增长0.5%;科学技术支出3214万元,增长1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201万元,增长22.3%;卫生健康支出20303万元,下降5.2%;住房保障支出7375万元,增长193.6%。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 1153849万元,增加143719万元,增长11.49%,其中:单位存款余额174934万元,增加12897万元,增长7.96%;个人存款余额954479万元,增加113254万元,增长13.46%。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636903万元,增加85583万元,增长15.52%,其中:短期贷款83826万元,减少1267万元,下降1.49%;中长期贷款553077万元,增加86850万元,增长18.63%。 2023年年末全部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及增长速度 全年保费收入6736.81万元,增长5.6%,其中人寿保险保费收入4675.18万元,增长13.4%;财产保险保费收入2061.63万元,下降8.75%。全年赔付额为2518.93万元,增长9.8%,其中人寿保险赔付额943.23万元,增长44.5%;财产保险赔付额1575.7万元,下降3.9%。 八、居民收入消费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063.1元,增长13.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672元,增长6.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474元,增长8.3%。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为2.46,比上年缩小0.04。 

全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280.6元,增长11%,恩格尔系数29.1%;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058.6元,增长13.2%,恩格尔系数33.4%。 全年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3701人,征收4956.8万元,财政补贴213.87万元,其他收入77.27万元;支出8169.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7021人,征收12219.03万元,财政补贴4134万元;发放养老金17607.35万元。工伤保险参保10229人,征收355.92万元,支付341.64万元。失业保险参保7804人,征收593.04万元;支付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2.94万元,失业金22.13万元,失业补助金4.21万元,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金0.2万元,企业稳岗返还补贴14.66万元,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9.6万元,技能提升补贴10.8万元。职业年金参保7021人,征收2947.05万元,记实收入174.73万元,上解3138.21万元。 年末全县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502户967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7209户15453人,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914人(农村888人、城镇26人),享受社会临时救助3146户8007人,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828人。全县共有养老机构5个,服务床位530张;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个,服务床位40张。 九、科学技术和教育 全县企事业单位申报中央引导地方经济项目3个,组织申报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20项,成功立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4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2项,东西部协作科技专项3项,争取项目奖补资金135万元;县级财政科技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371万元;拨付科技平台奖补资金45万元;县级财政列支科技特派员经费10万元;签订登记技术市场交易合同43份,交易总额达到2.12亿元。 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34所,其中,普通中学19所(高中2所),职业中专1所,小学62所,幼儿园52所。 全县共有在校学生和在园幼儿27748人,其中,普通中学在校学生10149人(普通高中3551人),职业中专1550人,小学在校学生11352人,在园幼儿(含学前班)4697人。 全县共有专任教师2677人,其中,普通中学专任教师1037人(高中教师363人),职业中专专任教师117人,小学专任教师1073人,幼儿园专任教师450人。 
全县普通高考全县一本上线360人,上线率30.6%,二本以上上线762人,上线率78.9%;职业教育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6.3%;适龄儿童入学率、小学毕业率、初中毕业率均达到100%。 十、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 全县共有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各1个。 全县共有广播电视台1座,广播电视卫星地面收转台3座,电视发射台3座。年末全县广播综合覆盖率达到99.98%,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99.15%。 全年旅游接待人数289.6万人次,增长25.3%;实现旅游收入15.19亿元,增长24.5%。 年末全县共有卫生机构24个,其中非私营医院2个,非私营卫生院13个。共有床位1361张,其中医疗床位1138张,卫生院床位223张。卫生技术人员1409人,其中卫生院技术人员493人,医师423人(中医106人、西医317人),注册护士699人。设置村级医疗点186个,聘用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86人。 
年末全县有公共体育中心1个,共有体育场地面积30.7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08平方米。全年举办县级以上运动会9场次,参加人员5000人;举办乡镇运动会138场次,参加人员10000人。 十一、资源、环境与应急管理 全年用水总量2735.53万m³,下降8.42%。其中:农业灌溉用水量1851.11万m³,下降0.77%;城乡居民用水187.5万立方米,下降1%;非居民用水70.6万m³,下降6.12%;特种用水0.43万m³,增长115%。 全年全社会用电量为86031.14万度,比上年增长22.48%。其中工业用电量为18237.43万度,同比增长78.24%;农业用电量为471.69万度,下降57.97%;其他用电量为67322.02万度,增长14.33%,其中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为1950.6万度,下降71.77%; 全年平均气温为10.4℃,比上年下降0.3℃。年日照小时数2022.3小时,比上年减少14.1小时。年降水量682.5毫米,比上年增加95.9毫米。年无霜天数253天,比上年减少12天。年平均风速1.7米/秒,和上年持平。 全年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39天,优良天数309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1.2%。六项监测指标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浓度均值为51ug/m³,细颗粒物(PM2.5)年浓度均值为30ug/m³,二氧化硫年浓度均值为8ug/m³,二氧化氮年浓度均值为12ug/m³,一氧化碳年浓度均值为0.8mg/m³,臭氧年浓度均值为120ug/m³。空气质量六项污染因子浓度值均达到了国家二级标准,综合指数2.97。达溪河灵台段出省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全县共有无人值守地震电磁波监测台(站)1个。 全年农作物受灾面积4.02万亩,增长42.6%;农作物成灾面积1.37万亩,增长283.7%。 全年全县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与去年相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下降100%;未发生较大自然灾害,全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总体平稳。发生一般火灾事故104起,无人员伤亡。发生各种交通事故1250起,受伤496人,死亡11人,财产损失45.31万元。 注: 1.本公报各项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灵台县统计年鉴(2023年)》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公报中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值按现行价格计算,生产总值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农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公报中人口数来源于县公安局《人口及其变动情况统计表》。 4.本公报中就业、社保、医疗救助、低保、财政、金融、保险、旅游、交通运输、通信、邮政、教育、科技、文旅、广电、卫生、公安、环保、安全生产等数据,由相关主管部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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