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麻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全县上下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发〔2022〕2号文件和“桥头堡”实施意见精神,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苦干实干,全力以赴“扬优势强产业、补短板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新时代麻江现代化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一、综合 初步核算,2023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49.23亿元,比上年增长4.2%。其中,第一产业12.20亿元,增长4.2%;第二产业9.65亿元,增长6.3%;第三产业27.37亿元,增长3.5%。第一、二、三次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24.8:19.6:55.6。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38014元,比上年增长4.3%。 2023年末,全县户籍人口51741户172526人。按性别分,男性91895人,女性80631人。按年龄分,0-17周岁的36717人,18-34周岁的41398人,35-59周岁的66025人,60岁以上的28386人。按地域划分,城镇人口61440人,乡村人口111086人。年末常住人口12.96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41.7%。 2023年,全县出生人口1293人,出生人口性别比119.5,人口出生率8.47‰,人口自然增长率1.66‰。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75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5%。 2023年末,各类市场主体14242户,比上年末增长8.0%。其中,企业2270户,增长2.1%;个体工商户11680户,增长9.5%;农民专业合作社292户,下降1.0%。 表1 2023年新增市场主体总量 | | 12月末总量 | | | 14242 | | | 2270 | | | 11680 | | | 292 | |
二、乡村振兴 2023年,全县获上级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712万元,其中: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资金517万元;东西部协作(佛山市南海区)援助资金4955万元;中央定点帮扶(南京农业大学)投入帮扶资金319万元,引进帮扶资金1250万元。 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家庭实现就业1818户4450人,就业率95.7%。 三、农业 2023年,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2.78亿元,比上年增长4.1%。其中,农业14.36亿元,增长3.3%;林业1.23亿元,增长5.3%;畜牧业4.55亿元,增长6.2%;渔业0.42亿元,增长7.5%;农林牧渔业服务业2.22亿元,增长3.5%。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3.49亿元,比上年增长4.1%。 2023年,全县粮食总产量6.57万吨,比上年增长0.4%;蔬菜及食用菌产量27.98万吨,比上年增长7.8%。
表2 2023年主要农产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 单位:吨 | | 绝对数 | | | 65710 | | | 7462 | | | 683 | | | 279804 | | | 27 | | | 49391 | |
2023年,生猪出栏14.41万头,比上年增长11.3%。牛出栏0.46万头,比上年下降1.9%。羊出栏0.41万只,比上年增长6.3%。家禽出栏90.18万只,比上年下降14.6%。四肉(猪肉、牛肉、羊肉、禽肉)总产量1.49万吨,比上年增长8.0%。禽蛋产量3515吨,比上年增长8.3%。 四、工业和建筑业 2023年,全县工业增加值5.81亿元,比上年增长6.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5%。分行业看,规模以上制造业增加值增长9.6%;规模以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增长4.4%。全社会用电量6.28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5.1%,工业用电量3.33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7.9%。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家,主营业务收入10.02亿元。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钢筋11.59万吨,比上年增长21.8%。水泥70.29万吨,比上年增长14.5%。水泥熟料44.66万吨,比上年增长6.3%。辣椒制品1.10万吨,比上年增长21.8%。钡盐2.33万吨,比上年增长4.7%。发电量8589万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5.6%。 2023年,全县建筑业增加值3.84亿元,比上年增长6.3%。全县资质内注册地总专包企业5家,资质内注册地总专包企业总产值增长1.9%。 五、固定资产投资 2023年,全县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1.9%,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增长3.6%。按产业分,第一产业投资下降1.1%,第二产业投资增长6.0%,第三产业投资增长1.4%。按投资类型分,产业投资比上年增长2.7%,民间投资比上年增长18.8%,基础设施投资比上年增长2.7%。 全县房地产开发项目8个,房地产项目投资增长1.2%,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39.1%。 六、贸易和旅游 2023年,全县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76亿元,比上年增长5.3%。批发业销售额6.24亿元,比上年增长7.4%;零售业销售额16.11亿元,比上年增长8.4%;住宿业营业额0.29亿元,比上年增长19.5%;餐饮业营业额2.04亿元,比上年增长16.5%。年末,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共17家,其中:限上批发业企业5家,限上零售业企业7家,限上住宿业1家,限上餐饮业企业4家。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总额1.31亿元,比上年下降1.9%。 2023年,全县共有国家级旅游景区6个,其中,4A级旅游景区1个,3A级旅游景区5个。2023年,全县接待游客162.28万人次,全年全县旅游综合收入16.4亿元。 七、交通运输和邮政通信业 2023年末,县境内共有公路1147.326公里,其中:过境高速公路51.383公里,沪昆高速16公里,兰海高速20.5公里,凯里环北高速5.4公里,都安高速9.483公里;过境国道2条共计42公里,其中G210(24公里),G320(18公里);过境省道3条共计108.169公里,其中S206(46.646公里),S311(22公里),S205(39.523公里);城市快速通道1条(凯都大道)22.06公里,县道11条174.87公里,乡道21条197.482公里,村道158条425.983公里。通组公路100条125.379公里。全县农村公路桥梁共151座4563.3延米。全县有城市公交3条线路,公交车13辆,其中新能源高级电动公交车辆10辆。全年公路客运量77.29万人,旅客周转量2009.45万人/公里。货物运输37.57万吨,货物周转量1878万吨/公里。 2023年,全县电信业务总量1.60亿,比上年增长20.8%。邮政业务总量2650万元,比上年增长17.7%。全县4G网络基站704个,5G网络基站302个。固定电话用户9473户,移动电话用户数15.55万户,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4.80万户。 八、财政和金融 2023年,全县财政总收入3.29亿元,比上年增长0.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亿元,增长20.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07亿元,增长18.5%。 表3 2023年财政收支情况 | | 绝对数(万元) | | | 32919 | | | 20114 | | | 160733 | | | 17677 | | | 4326 | | | 30640 | | | 284 | | | 1058 | | | 22997 | | | 12079 | | | 1695 | | | 2650 | | | 29339 | | | 2224 | | | 10474 | |
2023年,全县金融业增加值2.51亿元,比上年增长9.3%。年末,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贷款余额161.11亿元,比上年增长11.4%;其中:各项存款余额73.98亿元,增长12.1%;各项贷款余额87.13亿元,增长10.8%。保费收入8927元,比上年下降8.2%。 九、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23年,全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335元,比上年增长3.7%,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4394元,增长15.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13元,增长8.3%,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3476元,增长7.2%。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2.87。 2023年,每百户城镇常住居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76.5辆、彩色电视机111.8台、空调29.4台、洗衣机119.6台、热水器103.9台、移动电话294.1部。每百户农村常住居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66.7辆、空调5.6台、彩色电视机106.9台、洗衣机111.1台、热水器98.6台、移动电话327.8部。 表4 2023年末每百户城乡居民家庭拥有耐用品 单位:台、辆 | | 城镇 | | | 76.5 | | | 111.8 | | | 119.6 | | | 29.4 | | | 103.9 | | | 294.1 | |
2023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9.67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5395人,发放养老金待遇15867万元。城镇职工参加失业保险4403人。参加工伤保险13445人。 2023年,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0448人,征缴基金6869万元,共计报销61624人次2887万元,其中住院报销3290人次2157万元,门诊(含个人账户)报销58334人次729万元。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7850人,共计报销599人次6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4.64万人,共计筹集参保资金1.40亿元,共计报销46.78万人次1.31亿元,其中住院报销3.17万人次9867万元,门诊报销43.61万人次3253万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共计报销4899人次695万元。 2023年,全县发放农低保资金3094万元,城低保资金704万元。发放低保季节性缺粮5万斤。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612万元(其中:分散供养406万元,集中供养206万元),特困分散失能半失能照料护理费20.23万元;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14户1438人106万元。 十、教育、科技 2023年末,有各级各类学校66所,在校学生26378人,教师1907人。其中,普通高中1所,在校学生2529人。中等职业学校1所,在校学生95人。初级中学5所,在校学生5574人。小学20所,在校学生12587人,其中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学校2所,小学1所,在校学生1754人,幼儿园1所,在园幼儿265人。幼儿园39所(公办37所,民办2所)。在园幼儿5593人。教师中高中教师226人,职校教师57人,初中教师434人,小学教师676人,幼儿园教师514人。其中拥有县级及以上名师骨干教师(校长、班主任)339名。2023年中考,全县中考人均总分521.35分,实考成绩居于全州前列。2023年高考较2022年实现“两超”“三提升”,第一中学被评为黔东南州基础教育质量三等奖,学校15名教师受到州教育局嘉奖。2023年高考艺体生本科上线人数由2022年的24人增加至35人。 2023年,全县实施科技项目14个,涉及资金999.89万元。全县有高新技术企业3家,每万家企业法人中高新技术企业数为15.82家,增长43.8%。成功入库科技型企业备案5家。完成技术合同交易25项,金额共计1.07亿元,技术合同成交额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为2.17%。规上企业R&D内部经费支出294万元,比上年增长30.4%;规上企业中有R&D活动企业占比为12.5%。 十一、文化、体育和卫生 2023年,全县共有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陈列馆1个,表演团队40个,电视转播发射台1个,电视综合覆盖率100%,广播综合覆盖率100%,有线数字电视用户2.23万户。 2023年,全县共有室内体育馆6个,露天体育场621个,游泳馆1个,体育公园1个。成功举办了麻江2023年职工篮球联赛,活动持续5个多月,近200场比赛;共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66人,其中:国家级7人,一级10人,二级12人,三级237人。文化志愿者150人,艺术考级机构10个。 2023年末,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90个,其中:县级医疗卫生单位4个,乡镇卫生院6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72所,个体诊所4个,民营医院4个。全县共有卫生技术人员1225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401人,注册护士571人,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3.09人、注册护士4.41人。中医执业(助理)医师35人,每千人口拥有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0.27人。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持续保持在95%以上。 十二、环境保护 2023年,全县有州级自然保护区1个,自然保护区面积8678公顷,占全县国土面积的9.1%。全年造林面积467公顷。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6.92%。 2023年,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为 2.24,优良率100%,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县城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29微克每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0微克每立方米,二氧化硫(SO2)均值为5微克每立方米,二氧化氮(NO2)均值为8微克每立方米,一氧化碳(CO)第 95 百分位数均值为0.9毫克每立方米,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值第90百分位数均值为122微克每立方米,均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2023年末,全县重点河流44条449公里,其中:省级河流2条,县级河流8条,乡村级河34条。按流域面积分,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12条,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32条。小型水库10座,其中:小一型水库1座,小二型水库9座,总库容484.9万立方米,其中,水库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356.52万立方米,兴利库容335.05万立方米。城镇供水水厂7座,日供水能力1.5万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7座,设计污水处理能力1.17万吨/天。 2023年,公共供水普及率100%,县城供水水质合格率100%,农村集中供水率95.5%,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1.7%,比上年增长0.5%。水土保持率78.9%,比上年增长0.3%。县城污水处理率98%,与上年度持平。 2023年,各乡镇平均气温为15.1℃(谷硐)~18.7℃(宣威),县城区平均气温16.3℃,较2022年偏高0.9℃。各乡镇年降水量为893.2mm(龙山)~1138.4mm(贤昌),县城区1064.3mm,县城区年降水量较2022年偏少47.6mm。县城区总日照时数为1174.7小时,较2022年偏多40.4小时。县城区年蒸发量869.4mm,较2022年偏少8.4mm。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为初步统计数,与上年度对比的同期数为2022年年报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情况。部分指标数据采用四舍五入法,与实际数据有出入。 2.2019—2021年地区生产总值为修正数。 3.地区生产总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4.地区生产总值是指一个地区内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总和。兴利库容也称为调节库容,是指正常蓄水位与死水位之间的水库容积。 5.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是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完成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统计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6.“桥头堡”实施意见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黔东南自治州“黎从榕”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的实施意见》。 资料来源: 本统计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农业、工业、投资、建筑业、贸易业、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邮政电信业务总量、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来源于州统计局;户籍人口数据来源于县公安局;卫生数据、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等数据来源于县卫生健康局;乡村振兴数据来源于县乡村振兴局;市场主体数据来源于县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数据来源于县交通运输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和互联网宽带接入等数据来源于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财政收支数据来源于县财政局;教育数据来源于县教科局;科技数据来源于县科学技术服务中心;文化、体育和旅游数据来源于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社会保障、就业数据来源于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境保护数据来源于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麻江分局、县气象局。 (来源:麻江县统计局,审核:杨仁品,编辑:刘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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