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保稳定、防风险等各项工作,全年经济稳中有进、进中提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 一、综合 经省、市统计局统一核算,2023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2](GDP)112.23亿元,同比增长5.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3.55亿元,同比增长4.4%;第二产业增加值38.52亿元,同比增长9.5%;第三产业增加值60.16亿元,同比增长3.6%。三次产业比由上年的12.7:33.3:54调整为12.1:34.3:53.6。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5873元,增长6.4%。 表1 2023年广昌县地区生产总值占全省、全市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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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完成财政总收入11.88亿元,同比增长5.1%。其中,税收收入9.62亿元,同比增长0.5%,占财政总收入比重为80.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6亿元,同比下降3.2%;其中,地方税收收入3.79亿元,同比下降16.1%,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62.6%。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55亿元,同比增长5%。 二、农业 2023年全县农业总产值23.74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4.6%。粮食种植面积25.5万亩,同比增长0.4%;实现粮食总产量11.45万吨,同比增长2.8%。蔬菜播种面积6.94万亩,同比增长3%;蔬菜总产量6.63万吨,同比增长4.8%;食用菌总产量6945.4吨,同比增长2.6%。白莲种植面积9.88万亩,同比下降1.1%;白莲总产量5942吨,同比下降0.6%。烟叶种植面积1.06万亩,同比下降3.7%;其中,烤烟种植面积1万亩,与上年持平。 2023年全县肉类总产量9970.91吨。其中,猪肉产量7008.36吨,牛肉产量1494.31吨,羊肉产量98.06吨,禽肉产量1317.08吨,兔肉产量53.1吨。生猪出栏、存栏和母猪存栏分别达8.77万头、5.11万头、0.62万头。肉牛出栏、存栏分别1.11万头、2万头,羊出栏、存栏分别0.58万头、0.37万头。 2023年全县水产品产量7495吨,同比增长2.1%。水产品养殖面积2.11万亩,与上年持平。 三、工业和建筑业 2023年全县工业增加值29.18亿元,同比增长9.2%,占GDP的比重为26%。其中规模以上工业[3]增加值同比增长8.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5家,全年完成总产值110.04亿元,同比增长1.4%;实现营业收入108.82亿元,同比增长0.5%。 表4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 | | | | | [tr][/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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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县建筑业增加值9.34亿元,同比增长10.5%。全县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51家,其中,一级资质企业1家,二级资质企业9家,三级资质企业41家;完成总产值24.3亿元,同比增长34.6%。 四、服务业 2023年全县服务业实现增加值60.16亿元,同比增长5.4%。其中,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8.89亿元,同比增长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9.83亿元,同比增长5.7%;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1.53亿元,同比增长16.5%;金融业增加值3.24亿元,同比增长9.5%;房地产业增加值10.95亿元,同比下降4.6%;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9.29亿元,同比增长5.6%;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15.73亿元,同比增长1.4%。 全年全县规模以上服务业[4]企业营业收入12.7亿元,同比下降9.6%。分行业看,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同比下降91.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同比增长235.8%;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同比下降0.3%;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同比增长2.6%。 五、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 2023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5]同比下降3.6%。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同比下降37.9%,占全部投资的3.5%;第二产业投资同比下降31.1%,占全部投资的26.7%;第三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7.7%,占全部投资的69.8%。分经济类型看,民间投资同比下降9.6%,占全部投资比重50.9%。分领域看,工业投资同比下降31.1%,占全部投资比重26.7%,其中,工业技改投资同比下降75.9%,占工业投资比重5.8%;高技术产业投资同比增长59.0%,占全部投资比重12.8%;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3.0%,占全部投资的15.5%。 表6 2023年分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及其构成 | | | | | | | | | | 3.5 | | | 26.7 | | | 26.7 | | | 25.8 | | | 69.8 | | | 15.5 | | | 0 | | | 32.3 | | | 1 | | | |
2023年全县房地产开发项目19个,房屋施工面积72.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8.7%;商品房销售面积18.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1.5%。 六、国内贸易 2023年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0.75亿元,同比增长7.5%。分行业看,批发和零售业实现销售额44.64亿元,同比增长9.4%;住宿和餐饮业营业额8.13亿元,同比增长23.5%。 七、开放型经济 2023年全县进出口总值12.58亿元,同比下降2.6%;其中,出口总值12.32亿元,同比下降4.5%。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422万美元,同比增长40.6%。现汇进资422万美元,同比增长40.6%。利用省外项目资金34.49亿元,同比下降22.7%。 八、金融存贷 2023年末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79.38亿元,同比增长13.9%,比年初增加21.82亿元;其中,住户存款145.2亿元。年末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44.55亿元,同比增长13.8%,比年初增加17.49亿元。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2023年全县现有中等职业学校1所,在校学生2164人,教职工140人;完全中学2 所,在校学生9119人,教职工 574人;高级中学1 所(民办),在校学生561人,教职工49人;普通初中5所,在校学生4478人,教职工 363人;完全小学13所,在校学生15851人,教职工941人;九年一贯制学校10所,在校学生5564人,教职工420人;幼儿园28所,在园幼儿5669人,教职工 854人;特殊教育学校 1 所,特殊教育学生(含随班就读生)76人,教职工 16人。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2.94%。 2023年全县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41家,较上年新增9家,同比增长28.1%;高新技术企业14家,较上年新增1家,同比增长7.7%。 2023年全县专利授权总量127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4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42件。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2.06件。 十、文化和卫生健康 2023年末全县共有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博物馆1个。年末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100%,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100%。 2023年末全县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含村级卫生室) 169个。其中,县直医疗卫生机构3家;县级民营医院4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34个;其他机构28个。卫生技术人员1763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611人,注册护士792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029张,其中,县直医疗卫生机构632张,县级民营医院229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68张。 十一、人口、居民收入消费和社会保障 全县年末常住人口20.0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1.84万人,乡村人口8.22万人,城镇化率达59.02%。人口出生率6.48‰,死亡率7.4‰,自然增长率-0.92‰。 2023年全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860元,同比增长7.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350元,同比增长4.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889元,同比增长10.2%。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09:1,比上年缩小0.11。 2023年全县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384元,同比增长7.5%;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395元,同比增长6.8%;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856元,同比增长8%。 2023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0.2309万人,完成目标的100.39%。 2023年末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77万人,同比增长27.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9.37万人,同比增长3%。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91万人,同比增长1.3%。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9.64万人,同比下降2.4%。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35万人,同比增长21.5%。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96万人,同比下降2%。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202万人,同比下降0.2%。 2023年全县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6931.98万元。其中:城市低保906户1419人,月人均保障标准885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570元,发放城市低保金980.19万元;农村低保7912户10896人,月人均保障标准660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440元,发放农村低保金5951.79万元。全年累计发放城乡特困供养金691.76万元。其中:城市特困人员95人,城市特困生活供养标准1150元/月,发放城镇特困人员生活供养金136.78万元;农村特困人员471人,农村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生活供养标准1150元/月,自理人员生活供养标准860元/月,发放农村特困人员生活供养金554.98万元。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据。部分数据的合计数和相对数由于四舍五入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误差,均未做机械调整。 [2]生产总值、各行业产值“绝对额”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行业分类”采用《国民经济分类(GB/T4754-2017)》。 [3]规模以上工业:指工业法人单位或工业个体经营户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及以上。 [4]规模以上服务业:1.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2.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3.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 [5]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口径为城乡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含房地产开发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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