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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2022年莒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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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12-7 21:29: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2年莒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和稳住经济大盘决策部署,抓住市委、市政府“突破莒县”战略机遇,大力推动“五个新突破”,高质量建设“四个莒县”,转作风、强服务、促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开启了现代化强县建设新篇章。

    一、综 合

    经济运行量质齐升。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2022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53.2亿元,同比增长6.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58.07亿元,同比增长4.4%;第二产业增加值为172.47亿元,同比增长7.8%;第三产业增加值为222.66亿元,同比增长5.1%。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2.8:38.1:49.1。

    市场主体活力增强。2022年末,“四上”总量达到552家,同比增长8.9%。全县实有市场主体109982户,注册资本(金)1454.9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1.1 %和23.4%。其中,非私营企业794户,注册资本(金)168.1亿元;私营企业21732户,从业人员10.5万人,注册资本(金)1131.7亿元;个体工商户85184户,从业人员20.7万人,资金数额126.6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2272户,出资总额28.5亿元。

    招商引资持续发力。招引落地项目55个,计划总投资266.8亿元;内资到位资金64.38亿元,外资到位资金8544万美元。

    人口就业形势稳定。年末,全县总户数41.43万户,户籍人口116.49万人,较去年减少0.3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4.61万人;乡村人口71.88万人。出生人口9214人,人口出生率为7.9‰;死亡人口9543人,人口死亡率为8.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3‰。全县城镇新增就业6500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640人,落实各项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3948.7万元,惠及20个乡镇街道、10余家企业及586名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岗位8241个,实施各类培训8607人。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服务率达98.5%。创业担保贷款核发1.38亿元,扶持747家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实现创业,带动就业739人。

    二、农林牧渔业

    农林牧渔业稳中有增。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23.9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6.2%。全年粮食种植面积87.05万亩,粮食总产量39.37万吨,亩产452.34公斤,其中,夏粮总产15.51万吨,下降0.5%;秋粮总产23.86万吨,增长2.33%。生猪出栏59.29万头,羊出栏21.89万只,牛出栏2.19万头,家禽出栏5659.96万只。猪牛羊禽肉产量13.49万吨,禽蛋产量9.26万吨。

    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增强。年末农业机械总动力119.90万千瓦,农用拖拉机5.01万台。全年完成机耕作业面积87.38万亩,机播面积123.09万亩,机收面积116.85万亩。全年化肥施用量(折纯)3.47万吨,农用塑料薄膜使用量2993.94吨。

    新型农业不断发展壮大。新创建国家级示范合作社4家、省级示范合作社12家,省级示范农场2家、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市级示范社12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6家、市级示范服务组织5家、县级示范社10家、县级示范家庭农场20家,全县注册在营合作社2251家,家庭农场1004家。有5家企业获评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全县共有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74家(国家级1家、省级20家、市级42家、县级11家),基本形成果蔬、粮食、植物油、畜产品4大加工产业集群。2022年新认证“三品一标”10个,累计认证“三品一标”146个。

    水利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深入实施“拥河发展”战略,实施重点水利工程9项,年度完成投资9.08亿,其中,沭河上游堤防加固工程、黄花河综合治理工程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沭河综合治理提升改造项目,年度完成投资3.8亿元;继续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北部青峰岭水厂基本建设完成,铺设青峰岭水厂至城区水厂主管道13公里,完成66个村庄村内管网改造;潍河、茅埠河、柳青河、洛河4条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完成210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覆盖全县150个村次,67489人次村民受益;完成莒县魏家石河小流域治理、海子后小流域治理工程,年度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3.5平方公里,获国家级水土保持示范县。

    乡村振兴实现特色发展。成功创建省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县,15个村创建为省第三批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村。山东省高标准农田整县推进示范县项目加快实施,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2万亩,完成农业生产托管面积52.04万亩,其中全程托管12.68万亩,多环节托管24.42万亩。全县已建成市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9个、田园综合体4个。招贤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级示范区通过省级验收,获得省奖补资金1000万元。安庄、龙山2个市级示范区通过市级验收。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稳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新争创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8个、市级美丽乡村182个、市级美丽乡村片区2个。

    三、工 业

    工业经济实现新突破。2022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266家,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3.7%。全县共有72家规上工业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137.3亿元,同比增长9.86%,占规上工业产值比重为27.78%。大企业带动效应明显,全县产值过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2家,产值合计427.2亿元,同比增长47.1%,占全部产值的86.4%。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产值过10亿元的有8家、过5亿元的有18家。2022年,新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14家、市级8家,省级“瞪羚”企业2家、市级7家。

    电力供应平稳可靠。全年全社会用电量50.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39%。其中,工业用电量37.1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33%;全年完成供电量37.5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99%,完成售电量36.4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1%。

    四、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向好。2022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0.2%。其中,亿元及以上项目186个,完成投资占投资总额的比重达到67.4%。“四新”产业投资增长13.8%,占全部投资的比重达到59.5%,占比提高1.9个百分点;工业技改完成投资增长30.9%;制造业技改投资增长18.6%。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1亿元,同比增长10.1%;签订合同额70.7亿元,增长8.1%。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30.1亿元,同比增长21%。实现商品房销售面积36.3万平方米。

    五、贸易消费

    消费市场稳固发展。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6.84亿元,两年平均增长6.2%。分行业看,限额以上批发业实现销售额439.8亿元,增长14.9%;限额以上零售业实现销售额22.5亿元,增长12.1%;限额以上住宿业实现营业额9188.9万元,增长27.6%;限额以上餐饮业实现营业额9158.5万元,增长17.8%。基本生活类消费支撑力稳固强化,限额以上粮油食品类、中西药品类商品销售额分别增长26.8%、25.1%。升级类消费引领力持续提高,限额以上通讯器材类、金银珠宝类、家用电器类等商品合计销售额增长44.7%。

    对外贸易量稳质升。2022年,全县外贸进出口完成123.4亿元,同比增长20.2%。外贸新业态初见成效,全年完成跨境电商出口21000万元,“9710、“9810”出口监管新模式助力出口贸易便利化;新注册服务贸易企业4家,填报服务贸易信息2091条,合同额1.09亿美元。

    利用外资大幅增长。全年实际到账外资8544万美元,同比增长81%。2022年新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登记5家,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13家。现存外资企业资金来源于香港等12个国家和地区,涉及塑料、服装、食品、畜牧养殖、机械制造、风电等行业,其中总投资过千万美元的有21家。

    六、服务业

    交通运输业平稳回升。2022年,全县公路客运量7.2万人次,货运量2123.66万吨,公路旅客周转量0.15亿人公里,公路货物周转量38.07亿吨公里;公共交通运营车辆245辆,运营线路网1330公里,公共交通客运总量531.19万人次;出租运营车辆201辆,出租汽车客运总量136.7万人次。

    莒县境内公路线路总长度842.32公里,其中,高速公路48.9公里;国道68.62公里;省道73.5公里;县道310.1公里;乡道341.2公里。乡村道路2911.9公里。年末全县民用汽车保有量261249辆(包括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1235辆),比上年末增长5.48%,其中私人汽车保有量235754辆,增长5.76%。全县民用轿车保有量149881辆,增长6.96%,其中私人轿车147960辆,增长7.67%。

    邮政业务量持续增长。2022年,全县邮政业务收入2.82亿元,增长12%。其中,寄递业务量2809.1万件,增长0.58%;业务收入1.4亿元,增长6.17%。

    旅游业发展亮点纷呈。2022年全县接待游客人数494.41万人次,旅游消费总额28.84亿元。现有A级景区13个,省级农业旅游示范点5个,省级旅游强乡镇7处,省级旅游特色村13处,省级精品采摘园15处;市级精品民宿2家;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1处,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3处;省级景区化村庄10家。莒国古城主体工程全面完工,老舍茶馆、盘古跨境电商等一批优质商户成功入驻,莒国古城被确定为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千年莒文化之旅”线路入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推介线路。

    2022年全县拥有星级饭店3家、旅行社9家,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53家。全县共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34家,其中,文艺表演团体1个、娱乐场所经营单位18个、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14个、艺术品经营机构1个,从业人员128人,经营面积10925.5平方米,资产总计1194.41万元,营业收入510.75万元,营业利润总额57.03万元。

    七、财政金融

    财政保障全面有力。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31亿元,同口径增长6.30%。其中,税收收入17.62亿元,同口径增长2.53%,同口径税收比重76.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16亿元,增长8.99%。全年民生支出57.1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09%。其中教育支出21.74亿元,增长10.36%;卫生健康支出5.94亿元,增长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5亿元,增长7.81%。

    金融市场健康发展。2022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合计786.52亿元,比年初增加96.7亿元,增长14.02%。其中住户存款637.36亿元,比年初增加83.45亿元。2022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合计613.45亿元,比年初增加78.76亿元,增长14.73%。全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累计达58家。全年实现保费收入15.73亿元,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5.59亿元;寿险保费收入10.14亿元。

    八、城乡建设

    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全县累计开工城建重点项目32个,完成投资1.9亿元。老城区完成日照路、彩虹路等5条道路绿化、沭东新城完成春晓路、省运会场馆周边道路绿化和银杏大道节点提升。浮来山七彩田园和兴文巷街头公园建设,打通兴文巷“断点路”。实施城区防洪排涝工程,新建雨污分流管网8.5公里。沭东新城58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77亿元,莒县体育馆等30个项目建成启用,全民健身中心、沭东综合体等9个项目基本完工,凯达大酒店、国丰瑞府等项目加快建设,新城内涵更加丰富。

    城乡发展深度融合。坚持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全县20个乡镇街道农村改厕后续管护实现专业化运营管理,农村改厕典型经验多次被省住建厅发文推广。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完成9200户农村清洁取暖改造和40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提升。完成26个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建成交付棚改安置楼2760套,新改造农村危房109户,群众住房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九、环境保护

    环境治理成效显著。深入实施“四减四增”行动,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共检查企业环境问题900余家次,其中随机抽查企业425家,服务企业问题整改600余个,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大气方面,我县PM2.5、PM10改善率分别为2.4%、4.2%,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1.4%,较去年提升两个百分点。水环境方面,我县2处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实现类别提升,水质指数全市第一,首次进入全省前20位。4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7处“千吨万人”水源地全部达标,达标率100%。对367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依法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充分保障饮水安全。

    十、科技创新

    创新动力不断增强。全年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193家,同比增长69.3%。培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46家,净增33家,全县高新技术企业数量首次破百达到102家。全县研发经费投入达到10.46亿元,增长18.6%,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46%,较去年提高0.18个百分点。新建1家省级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1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5家市重点实验室。目前,我县科技创新平台累计达到80家,其中省级平台12家。立项实施山东省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提振行动计划项目1项、山东省农业良种工程种业企业创新能力提升项目2项、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4项,共争引省级项目资金1270万元。

    创新成果持续涌现。2022年,新增授权发明专利78件(其中有效发明专利50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6件,年末拥有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6个,商标有效注册量11864件。共获得山东名牌产品26个;山东省服务名牌7个。有20个企业26个产品被认定为山东优质品牌;有6家企业11个农产品获得有机认证;14个产品被认定为山东知名品牌。莒县海汇集团有限公司被授予第八届山东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标准创新成效显著,全县主导参与国家标准23项、主导参与行业标准17项、主导参与地方标准13项、主导参与团体标准47项、企业标准“领跑者”3个;拥有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区7个、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24个、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8个,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45个,采用国际标准认证证书32项。

    十一、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健康发展。2022年,全县共有各类学校450所,在校生196961名;幼儿园288所,在园幼儿50020名,小学学龄儿童、初中入学率达100%。2022年夏季高考本科录取5082人,较去年增加496人,录取率72.52%,高考本科录取率高出全省26.51个百分点,有5人被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录取。有12万名学生享受课后延时服务;11万名学生享受食堂就餐、0.8万名学生享受集中配餐;对14.6万名中小学生进行脊柱侧弯和视力状况筛查。在2022年度全省社会满意度调查中,我县基础教育群众满意度位列全省第5位,较去年提升1个位次。

    体育事业硕果累累。圆满完成第25届省运会第11届省残运会5个项目的办赛任务,筹办工作获市委、市政府发文表扬,我县运动员取得15枚金牌、12枚银牌、21枚铜牌的好成绩;在全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莒县打破11项市纪录。新建改建35处篮球场、28处乒乓球场,60所学校体育场地实现向社会开放。举办县级全民健身赛事活动30余项,打造“体育为民驿站”3处。在第七届体育产业大会暨颁奖盛典上,被授予“最具体育特色县”称号。

    文化事业欣欣向荣。开展戏曲进乡村和文化三下乡等文化惠民活动1200场次,主要演出吕剧、周姑戏等传统剧目。公益电影放映14577场次,观众160万人次,同比上升5.8%。全县图书销售额1399.05万元,同比增长23%。县图书馆新上图书18188余册,接待到馆读者超过22万人次,外借流通图书256843册,办图书证2289个。新建城市书房沭河馆、新青年馆2处,达到6处,接待到馆读者超过30万人次。  

    卫生服务不断增强。年末共有医疗卫生机构756处,其中,医院19处,乡镇卫生院19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处,卫生监督机构1处,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1处,专科疾病防治机构3处,门诊部、诊所等100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共开放床位5894张。公共卫生服务更加完善,21处基层医疗机构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基本标准;584处村卫生室达到省级标准化卫生室。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88.36万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90.79%;全县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查体8.5万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达到78%。

    十二、民生保障

    居民生活质量提升。2022年,全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636元,同比增长4.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874元,增长4.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097元,增长7.5%。

    社会保障更加有力。全年民生支出57.1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09%。累计发放各类救助资金3.58亿元。开展多项救助活动,支出善款193.1万元。困难群众救助水平不断提高,全县城乡低保等各类救助资金标准同比提高10%以上,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875元/人/月,比上年提高80元,人均补助7471.88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700元/人/月,比上年提高70元,人均补助5824.42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1225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1012元/人/月。照料护理标准,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363元/人/月,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545元/人/月,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1090元/人/月。全县职工医疗保险参保10.3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78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85.21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36万人。

    2022年,全县共有养老机构10处,总床位数174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365张。建成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7处,实现对城区住宅小区全覆盖。建成农村幸福院780处,达到星级以上评定标准的556处,1.8万名老年人实现阳光助餐。国防动员、双拥共建、民族宗教、档案史志、地震气象、人防消防、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注:

    1.数据为2022年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影响,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情况,最终数据以统计年鉴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GDP)、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为现价,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4.规模以上服务业指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

    5.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单位;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单位。

    6.固定资产投资指包括城镇和农村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以及城镇个体户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投资;有资质的建筑业指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指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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